用设计器设计了UI,比如一个QWIDGET,在实现类中他会实现一个设计的类的指针当作成员,比如QWidget a;;public QWidget{private:UI_Qwidget* ui;}然后在构造函数中,a::a(QWidget *parent) :QWidget(parent),ui(new Ui::QWidget),其中最后的ui(new Ui::QWidget)是不是NEW一个ui,产生设计的类对象,我对这种写法不太明白,这里以前都是写父类,我现在只能如上面那样理解,但是为什么不在构造函数里new一个ui,然后ui->setup,是否这样在构造函数结束指针就无用?但是创建的类在堆中依然存在,会引起问题。在析构中我看到了delete ui,我想也许QT的垃圾箱只能对部件成员如LABEL ,BUTTON等回收而不对窗口进行回收,那么这个指针就不能new在构造函数里,因为DELETE时指针就无效了,那么这种写法该怎样正确理解呢?他的作用域又在哪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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