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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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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lmax
 

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  发表于: 2006-01-18
我看到如下一条:

第三十四条 出版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整理、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,应当取得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整理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。


他说要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啊! 可是一般都没有啊...

但又有以下一条:

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向其支付报酬,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,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:

(六)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,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,但不得出版发行;

我们能不能算下面一种情况呢?? "科学研究"??

另外,外国的作品是遵守中国的著作权法吗 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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